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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大股东以套现为目的的减持,需要持续严格监管

2019-11-20 11:10:51来源:证券日报

《证券日报》记者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显示,今年以来,共有2047家A股上市公司被实际控制人减持,减持金额合计逾605亿元。

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陶金对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表示,对于大股东以套现为目的的减持,需要持续严格监管。一方面依然要坚持事前监管,对类似减持行为进行精细化监管,并继续加强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。另一方面要进行事后严格处理,对违规减持加大惩罚力度。

减持制度作为A股市场基础制度之一,涉及市场功能发挥、多方利益调整等重大问题,目前监管层已提出适度优化减持制度。近年来,监管部门不断完善股份减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,现有的减持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证监会颁布的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、以及沪深交易所颁布的《上市规则》、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等文件。

上述法律法规对A股上市公司大股东、特定股东、董监高等进行了一系列约束,主要包括扩大监管适用范围、明确减持比例、强化信息披露等内容。但是近年来上市公司股东寻求其他减持方式,包括通过可转债、可交换债、换购ETF等。

“优化减持制度旨在提升市场交易活跃度,增强多卖多买的市场功能,提升上市公司资产多元化。”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刘向东对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表示,优化减持制度的关键在于适度,适度优化就是要做好防微杜渐,降低上市企业大股东的恶意减持,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管控,让市场本身具备价格发现功能。

陶金表示,优化减持制度,适当允许合理的减持要求,一方面是尊重市场纠正投资的逆向选择问题,减少过度的股权质押,满足合理的交易需求,另一方面可适度增加流动性,增强交易活力。同时对于有些面临短期经营困难的企业,减持能够增加企业资金的流动性,缓解企业的资金困境,这些都是优化减持制度中的重要方面。

陶金建议,坚持松紧结合的政策调整方向,继续保持对违规减持行为的监管底线,尤其是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规模减持造成市场波动、企业经营条件变化的,严格依据法规进行惩罚。

刘向东建议,优化减持制度的同时要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,对大股东欺诈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和重罚制度,筑好风险管控和保护中小股东的篱笆。(包兴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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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Choice数据 A股被控制人减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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