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科领航:一级建造师难不难考到底
2021-07-26 17:55:29来源:榕城网
近日,河南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征求《河南省工程系列注册类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条件》(征求意见稿)的通知,通知中明确提到:
取得注册一级建造师、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、注册土木工程师、注册监理工程师、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后满足要求,可直接考核评定高级职称。
通知具体内容摘录如下:
考核认定范围
考核认定的范围是:全省企业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中拥有一级注册建筑师、注册城市规划师、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、注册土木工程师、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、注册化工工程师、注册电气工程师、注册测绘工程师、注册监理工程师、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和注册一级建造师(建筑工程、公路工程、铁路工程、民航机场工程、港口与航道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通信与广电工程、矿业工程、机电工程)等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执业证书,并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从业人员。
考核认定条件
学历和执业年限要求
申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.获得理工类博士学位,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并注册满2年,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。
2. 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毕业,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并注册满2年,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7年以上。
3. 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,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并注册满2年,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。
4. 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,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并注册满2年,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2年以上。
5. 理工类中专,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并注册满2年,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5年以上。
考核认定程序
1. 个人申报。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自主申报(有结构比例限制的单位,须在结构比例内申报),申报人须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和证件。
2. 组织审核。申报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在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及以下的企业、事业单位员工和个人由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职改部门审核汇总后,报考核认定委员会;省直单位经本单位资格审核后报考核认定委员会。
3.面试答辩。申报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,面试答辩要重点考核申报人的专业理论、从业经历和工作实践情况,具体答辩办法参考《河南省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考核办法》。
4. 专家评议。省考核认定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考核评价,评价在面试答辩的基础上,重点考核申报人的业绩成果和等。
5. 公示。对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及时向社会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期1个月。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要认真调查处理,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取消其资格。
6. 下发批准文件、颁发资格证书。对符合要求的人员下发资格文件,颁发资格证书,其证书与通过评审取得的高级工程师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
考核认定需要的相关材料
1. 身份证;
2. 学历证(含第一学历和后学历证书)或学位证;
3. 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执业资格证书;
4. 注册后业绩或近五年个人的主要业绩;
5. 考核人员所在单位对该人员工作能力综合评价,需加盖单位公章。
通知原文链接:(复制搜索查看)
《河南省工程系列注册类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条件》(征求意见稿)
http://hrss.henan.gov.cn/2021/07-02/217613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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